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单独招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4号),我院单招工作在甘肃省招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规范学院自主招生,进一步健全约束机制。学院严格遵守自主招生11个“不得”工作禁令,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程序,严格录取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招生监督执纪检查。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
三、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学院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8号令处理;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经举报查实、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监察举报信箱:学院1号、2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五、监察举报电话:467330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监察室)
2017.3.22
(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监督管理工作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