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月30日,学院党委发出了《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10月8日开始到10月23日,院党委将对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内容包括党员教育与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情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反“四风”开展情况,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典型培育与教育工作,班子团结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学风系风校风与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耕牛”精神发掘情况,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情况等15个方面。
《通知》要求,此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检查是学院党委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党总支、各直属支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准备,逐项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实事求是的写出自查报告。党委将派出工作组分别到各系、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群众有反映、民主评议较差的总支、支部、部门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
《通知》强调,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检查考核对“两个责任”落实的督促作用,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真正实现以检查促落实、以考核增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