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物资采购制度
一、万元以上的物质采购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邀请三家以上的供货单位进行公开竞标,学院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院领导、财务处、纪监室、总务处等有关部门组成)进行集体评标,评标后与中标者签订供货合同。
二、万元以下、千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由财务、纪检、总务等部门组三人采购小组,统一采购。
三、低值易耗品和一般维修材料的采购,经主管处长同意后,采购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货比三家,力争以最低的价格购到质量最好的货物(零星物品需在附近商铺赊欠,必须征得主管处长同意,并填写统一采购单)。
四、采购人员要有敬业精神,责任性强,讲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知识,勤于调查,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以劣充优、拉关系、顾人情、收受回扣。
五、采购人员应保管好采购物资的相关票据、合同等资料,按财务制度及时办理经济结算手续。
六、库房保管人员对采购物资按要求进行严格的验收,确认无质量、数量、品种等问题后方可入库,登记建帐;若发现问题时,有权拒收,并对具体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