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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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9

各系:

国庆节临近,为做好我院学生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国庆节假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务必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事故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 、 教育学生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乘车招揽广告,不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对介绍、组织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的学生要认真查处,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2 、教育学生要注意途中人身及财物安全,与陌生人接触要慎重,不要轻信他人,不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久留,以防被盗、被骗、被抢。

3 、教育学生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提醒学生个人外出旅游要征得家长同意、各系自行备案,且安全责任自负。 要特别提醒学生外出活动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注意预防各类疾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 、教育学生明辨是非,以免上当受骗,从事传销活动,更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

5 、教育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二、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情况统计,全面掌握每一名离校和在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畅通,沟通及时有效。10月7日晚自习,各系检查落实学生返校情况,10月8日上午10:00将检查结果报学生处。

三、 重点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好各系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控学生离校、在校信息,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处,同时报送其它相关部门以及领导,并妥善处理。各系将值班人员名单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