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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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2

各系:

根据学院《 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关于评定 2016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精神,更好地保 障我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与公开性,进一步完善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体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现决定举行“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4:30

二、答辩地点:学院1号教学楼7楼多功能厅

三、答辩人员:农业技术系 李雪雯

园林工程系 赵秀平

经济管理系 赵 茹

畜牧兽医系 郝小玲

食品化工系 李金丽

四、答辩流程:

1 、答辩者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

2 、个人5分钟陈述: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可以配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

(3)答辩者穿着须正式得体。

3 、评委针对答辩者陈述的内容提相关问题。

4 、现场公布答辩结果。

五、参会人员: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各系带队辅导员老师,2016年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各系2016级学生代表。欢迎有兴趣的老师和同学前往观摩学习。

六、注意事项:

1 、为确保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各系应认真指导候选学生做好准备工作。提醒候选学生可结合PPT进行陈述,重点展示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获奖情况以及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团学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已取得的成果,每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请各系通知候选学生于10月12日下午15:00到2号教学楼1104号(学生处办公室)进行抽签。

3 、请各系安排一名负责老师做好本系观摩学生的组织工作,每系100人,中途不得退场。

七、结果公示:

“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答辩最终结果将当场公布。答辩前两名为学院拟推荐本年度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016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