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党建 > 学习园地 > 正文

【党员的监督义务】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 阅读:

【党员的监督义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版权所有©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康养与教育学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163393

备案编号:陇ICP备12000306号-3

甘公安网备:62010202003177号

技术支持: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