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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阅读次数:408

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培养和树立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新创业的择业观和价值观,促进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学院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2021届应届毕业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在德智体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良好等级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能积极组织参与学院及班级班各项文体活动及义务劳动。

6担任学院、各班级或班级的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7、各科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言行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纪律处分。

8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9、在校期间获得过班级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

1、根据参评班级数量,每班可推荐3人,由辅导员班主任从班委会、团支部干部中推荐。

2、院学生会推荐8人由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推荐。

3、各班级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6-8人,由各班级团总支负责推荐。

4、国旗护卫队、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各推荐4人,由学生处负责推荐。

5、各学生社团可择优推荐1人,由学院团委负责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参评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6月8日前报班级审核。

2、系部对班级确定的初评名单提出评定意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本班级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填写《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将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院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