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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21-06-03    阅读次数:46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处置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全院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根据学生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学院有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5、学生财产重大失窃事件;
6、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7、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8、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9、心理疾病事件;

10、直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其他事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立足防范,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有效控制危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层级负责原则。学生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4、责任追究原则。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对隐瞒不报、擅离职守、反应迟钝、敷衍推脱、欺瞒拖延的部门和个人,按学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保卫科、伙食科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书记组成。

主要职责:建立和完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制定和修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部署和指导学生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根据危急状态,按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配合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成立各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各系书记、主任担任,成员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求,落实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建立问题学生和重点学生档案,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按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工作的同时,立即向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按照院领导小组的部署,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现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第一时间向班主任、系书记、学生处报告,情况严重时同时向110或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

2、当事人班主任、系书记和学生处获悉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当事人所在系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系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系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由家长带回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院,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相关系、班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安抚工作。

(二)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系书记、学生处、保卫处。相关责任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安排相关部门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

3、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院正常秩序。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学生离校出走或突然去向不明,辅导员、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系书记,系书记应及时向学生处、保卫科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同时迅速通过各种途径组织查找。

2、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相关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经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3、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系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四)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1、发生打架、群殴等恶性暴力伤害事件,受害者或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科、学生处及相关系报告,保卫科、学生处及系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保卫科、学生处和相关系领导将参与打架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围观学生,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上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安排受害者所在系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事件严重者安排专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学生财产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时向学生处、保卫科报案。

2、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好案发现场。

3、学生处、保卫科人员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及时向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学院保卫科、学生处和相关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六)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警,并向学院学生处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急救或了解情况。

2、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所在系应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七)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知情人员立即采取灭火措施的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向学生处、保卫科和相关系领导报告。

2、学生处、保卫科和相关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3、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安排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

2、辅导员或班主任问明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系书记、学生处及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3、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当事人所在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配合医院做好救治工作。

4、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安排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5、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心理疾病事件和直接影响校园安全的其他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五、善后处理

1、学院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2、对在预防、处置学院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师生员工,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在预防和处置学院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不报或获悉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是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七、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八、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