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08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校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在职老师202556日—52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个人信息。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对象

已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经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已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拟任教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体检合格。

(三)学历学位条件:申请者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条件:申请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普通话测试:

已聘任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五)岗前培训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免岗前培训和考试。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取得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需出具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材料)。

(七)按照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需提供转正定级文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申请、认定流程

请符合认定资格的老师于2025年5月6前联系人事处张丽娟老师,5652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提交个人信息。520日前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对个人申请材料(包括附件1-4)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相关数据信息。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系统将视为无效信息。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需准备的个人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相关户籍证明原件。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甘肃省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由已聘拟任教高校统一组织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3.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对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申请人所在高校须统一组织向辖区公安部门查询申请人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情况(资格复审时须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

   2015年下半年前入校的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2015年下半年前入校的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需提交上面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不要求)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表,只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个人简历必须从初中开始填报,以反映完整的教育、工作经历。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上的所学专业一致并选至最小下拉菜单。如系统目录中没有的则要求大类相同并学科接近。

申请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由学校统一组织已聘拟任教人员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按《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出具合格结果,费用自理。

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对申请人进行相关违法和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各项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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