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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财产登记表及公寓管理要求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1

宿舍号: (男生、女生) 所在系: 班级:

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床架

床板

柜子

桌子

凳子

玻璃

窗帘

窗帘盒

床垫

电话

灯架

宿舍舍长签字: 公寓管理员签字:

公寓管理要求:

1、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2、保持室内整洁,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堆积垃圾、无异味。3、为保证宿舍内学生安全,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生火做饭;严禁存放和使用酒精炉、电饭锅、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4、根据公安部规定,学生宿舍严禁存放管制刀具、配刀和枪械。5、各宿舍选一名舍长,宿舍舍长要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 6、在宿舍里严禁猜拳、酗酒、吸烟、赌博、欺诈、滋事斗殴及商品推销活动;严禁攀爬窗户,向窗外乱扔杂物。7、爱舍如家,搞好团结,爱护公共设施,有丢失或损坏公共财产的要按照学院资产价格赔偿。8、学生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客人。 9、遵守公寓的作息时间,在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上十二点后进入学生公寓必须持学生证并登记后才能进入。10、严禁在公寓内喂养宠物。11、未经楼管人员批准任何学生不准私自调换宿舍。12、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