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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学籍方面的有关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5-12-01    阅读次数:403

 

、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学籍方面的有关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级”和“届”
根据贯例 , 新生入学的年级称为××××级,简称××级。如 2004 级 , 简称 04 级。
毕业班的年级为届。如 2005 年的毕业生 , 简称为05届毕业生。
今后凡称××级学生 , 即指××年入学的新生;××届学生 , 即指××年毕业生。
(二)、“休学 ”、“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 ”
1 、休学,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经学院批准停学一段时间。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学生休学期间,享受规定的待遇。
2 、保留入学资格,是指新生健康复查中发现有某种疾病,经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或因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保留下学年重新办理入学手续资格。根据现行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以一年为限。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待遇。
3 、保留学籍,是指高等学校在校生,因某种原因中途停学,而又不符合休学条件,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保留复学资格。根据现行规定,经学院批准,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