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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读书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1    阅读次数:403

 

第一条  为了促进落实学院办学方针,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和支持我院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看经典、读名著,开视野、长才干,学院特设立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源”读书基金,并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基金项目面向我院所有在籍学生,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在校期间享受金额为30.00元的阅读经典名著图书补助费。
第三条  由团委全面负责本基金的审核和使用,专款专用,基金由学院财务处管理。
第四条    基金来源:院经费。
第五条  凡是我校无违规违纪的三年制大专生,均可提出报销书费申请;每学年由院团委公布图书名录,所购图书必须在名录内。
第六条  被批准报销购书费的图书,必须为专业类和世界名著类图书,报销时提供图书正规发票。超过30.00元按30.00元报销,不满30.00元按实际价格报销。
第七条  申请程序:
第一步:携带学生证、所购书籍和购书发票,到所在系部团总支进行申请登记,并填写申请表;系团总支汇总初审上报院团委。
第二步:携带学生证、购买书籍、购书发票和申请表,到团委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步:团委审核、登记;
第四步:审核通过后,加盖“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源”读书基金赠书”章。
第五步:签字领取图书补贴费30.00元;
第六步:团委到财务处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  办理报销手续必须亲自办理,他人不能代办。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