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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1    阅读次数:458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创建一个文明、舒适、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全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宿舍均可申请参评文明宿舍。
二、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热爱学院,关心集体,自觉遵守《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规定》和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宿舍成员集体观念强,思想品德好,团结友爱,关系融洽;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不睡懒觉。休息时间宿舍保持安静,无夜不归宿和打闹、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4、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学期考试不及格者不超过2人次,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者;
5、宿舍成员无打架斗殴、猜拳酗酒、赌博、饲养宠物等不良现象;无人因违纪受过学院纪律处分;
6、宿舍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淫秽书刊,无燃点蜡烛、生火做饭、私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留宿他人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7、宿舍一直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物品乱置、乱泼污水、堆放垃圾、被子不叠等现象;
8、爱护宿舍公物,无拆卸床、柜、桌、门窗、门锁、电话等损坏公物现象,无随意调换、挪动宿舍设施等行为;
9、宿舍舍长能履行职责,宿舍成员有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能及时制止或向班主任反映;
10、宿舍按规定张贴《值日生表》、《宿舍管理“十严禁”》等学院要求张贴的内容。
三、评选比例:
文明宿舍以各系学生宿舍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
1、文明宿舍评选活动,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6月份进行;
2、各系在全年宿舍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结合本年度各宿舍综合表现,在全系学生中充分酝酿评议,根据评选比例提出候选宿舍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宿舍抽查、月检查及公寓管理员检查记录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宿舍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予补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宿舍公示后报学院会议研究审批,确定“文明宿舍”。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宿舍”者,学院给予每间宿舍一定的物质奖励;
2、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分中加5分;
3、在同等条件下,“文明宿舍”所在班级可优先考虑评定先进班集体。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