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年(光绪33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0多年办学历程。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8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400多人。设有农业工程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和基础课教学部7个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3个二级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作物育种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开设农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畜牧兽医、食品药品、财经等8大类专业(群)29个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2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名,省级教学骨干和教学名师6名。建有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高校教学团队4个;院级“双师型”教学团队5个;院级作物育种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引进甘肃农垦等大型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23名,聘用科研院所和地方行业企业技术专家137名。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甘肃省内外高层次人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6.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
1.省内人员按引进程序考核合格后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院同工同酬待遇。
2.省外人员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编委发[2020]6号)精神,应聘人员经学院考核合格后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引进、入编、聘用备案等手续,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学院绩效标准。
3.学院为系主任提供住宿,并按一定比例配套科研经费。
五、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期至2020年9月30日截止,报名采用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应聘资料(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本人代表性论文、科研成果等),发送至组织人事部招聘邮箱:443202434@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位+职称+毕业院校+专业。
2.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及相关应聘资料(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本人代表性论文、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2号教学楼1311室报名。
六、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应聘者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院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入职聘用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将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选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应。
纪检监察室电话:0931-4673302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联系部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王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931-4676550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