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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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奖助学金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4

各系:

2015-2016 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贫困生励志助学金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评审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民主与集中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按照各项评审比例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三、评审项目

1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 、院长奖学金;

3 、贫困生励志助学金;

4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5 、优秀团学干部;

6 、技能创新与学术科研奖;

7 、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社团。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2016年版《大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贫困生励志助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定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评审。

五、评审比例

根据各系学生班级与人数,院长奖学金评定名额为:农业技术系4名,园林工程系4名,食品化工系3名,畜牧兽医系4,经济管理系5名。其他项目评选名额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评审程序

1 、以班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评定条件及评定名额进行评选、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奖学金发放表班主任签字后报各系办公室审核。

2 、各系在系书记的领导下成立学生奖励评审组,监督各班级奖励评审工作,并对各班级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后,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系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院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贫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及审核后的《各班级学生奖学金发放表》报学生处。其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系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同时报;《院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贫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仅报纸质版。

3 、学生处按照全院各系班级情况综合审定各系评选结果,并将最后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

七、评审时间安排

9 月12日 -10月7日班级初评;

10 月8日 -10月15日各系审核;

10 月16日 -10月22日学生处复 审;

10 月23日 -10月27日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

10 月28日 报学院办公会议研究;

11 月1日 -11月10日各系召开表彰大会。

八、评选要求

1 、各系、各班级评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进行评定,在审核和公示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评定条件者,取消该班级及班主任参评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资格,相应减少所在系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名额。

2 、未正常在班级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奖学金及先进个人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3 、学生可同时参与奖学金与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但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评选中只能评定一项;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定中不重复评选。

4 、实践技能课、体育课均按评定要求列入成绩计算中,全学年中若未开设实践技能课,则综合素质与表现分占25%,各课成绩占75%计算。

5 、系学生会、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部按相应团学干部20%的比例评选,院学生会、团委优秀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社团由学生处、院团委评选。

附件: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

2 、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3 、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4 、院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 、贫困生励志助学金审批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