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请各系按照《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及时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安排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并在安全集中教育中突出以下教育防范重点:
1 、防火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不在宿舍吸烟、私接电源、违章用电、生火做饭,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防盗安全。教育学生不在宿舍存放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留宿外人,不外借宿舍钥匙,出门上锁。
3 、防骗安全。教育学生外出不和陌生人搭讪,不贪图便宜,不购买进宿舍推销的理财产品或其他商品。
4 、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在校外活动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和抢穿马路,不在校园道路上打球、滑旱冰,时刻注意自身人身安全,节假日探亲、旅游不乘坐无照无证车辆或包租车辆。
5 、饮食安全。教育学生在校外就餐时,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餐馆、饮食店、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不食用校外无照经营业主的食品或不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食品。
6 、医疗安全。教育学生有病需要就医时,到与学院签定医疗服务的省第三人民医院或其他正规医院就医,不要到周围药店自行购买药品或到小诊所就医,严防医疗事故。
7 、活动安全。教育学生组织开展集体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学院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8 、住宿安全。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校外租房居住或夜不归宿,除批准走读学生外,校外留宿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