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由教务处负责教学纪律检查工作。现将教务处教学纪律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教学纪律检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和教务干事负责。
2.每周由处长(或副处长)、教务干事各1人组成检查组,处长(或副处长)负责,教务干事实施。各检查组轮流工作。
3.检查采取抽查制,每周检查4次,其中至少上午8点(第一节课上课时间)或下午2点30分(第五节课上课时间)1次,上午12点(第四节课下课时间)或下午4点20分(第六节课下课时间)1次。
4.要重视实践教学和特殊安排的课堂教学(第一至第六节课之外的其他课堂教学)的抽查。
5.抽查结果由教务处报学院质量保证处并以教务处确定的适当形式通报所在系(部)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