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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2-05作者: 浏览量: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高校的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教育部于2月4日制定下发了《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详见附件一),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全部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截至2020年2月2日,教育部组织了 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 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专科高职18个专业大类, 供高校选择使用(详见见附件)。

2. 制定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针对疫情防控需要,高校要合理调整、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要暂停所有寒假社会实践,原计划进行的寒假社会实践推移到下一年度或下一学期内进行,可视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寒假社会实践学分。根据校情学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学习方式变革,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3. 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高校要以文件、校园网公告等方式公布课程资源质量要求、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措施等管理措施;要引导教师择优选用适合的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以及校内在线课程资源,应用公共课程服务平台、校内智慧教学系统和网络学习空间以及数字化教学软件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要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充分发挥各专业“虚拟教研室”的组织载体作用,加快研发一批有特色、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在线试题,服务学生在线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 性和课程挑战性。

4. 开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服务。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全天候开放,免费提供 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了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进一步推动我院信息化教学进程,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对近期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1、疫情防控期间各优质教学资源与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免费向各大中专院校提供课程与实训资源,提供了系列使用教程和典型案例,请各系(部、院)引导教师积极学习,重点关注和学习爱课程、智慧职教学银在线、正保云课堂及蓝墨云等教学资源平台的内容。

2、请系(部、院)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三)并于2月15日前上报教务处严慧民老师处。学院近期向北京智启蓝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后台数据管理系统,需要核实各位老师使用蓝墨云平台的相关信息,里面会涉及到如性别、出生年月、电话号码等,请大家填表时如实填写,电话号码主要填注册平台时的电话,我们会保护大家的隐私,不会随意将个人信息泄漏。

3、各系(部、院)指导本单位教师于2月20日前,将本系所有课程提前上传到云教学(包括智慧职教、学银在线、蓝墨云等)平台,建好班级、并将班课代码通知相关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本班学生并督促学生提前加入班课并进行在线学习。任课教师至少上传两周的教学资源(包括视频、PPT、其他资源)和教学活动(包括作业、测试、答疑、讨论等)内容,并按原定开课时间(2月24日)开始开展线上教学、考核与答疑活动。各系(部、院)、教研室做好检查、记录,教务处及督导室正式开学后抽查。

4、请各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重点关注一下“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网址www.ilab-x.com,了解相关专业目前国家虚拟仿真平台上有哪些项目,为后续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思路。

附件一: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二: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截至2020年2月2日)

附件三: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