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百名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院决定对2021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列本班前20%。
4、体质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表彰 1 项以上。
6、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并且表现突出,获得学院职业应用能力大赛竞赛项目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代表学院参加上级部门各类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奖以上奖励。
7、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8、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中服从安排、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技术革新,表现突出,获得实习企业授予的“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或得到实习单位的高度评价。
9、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按照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7%(四舍五入)评定。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评定比例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5月31日前报班级审核。
2、各班级对班级确定的初评名单提出评定意见,经班级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本班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后,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在全院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院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