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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阅读次数:100

甘人社通〔2021〕45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和司法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及省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合理确定招聘专业范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依据,凡是教育部规定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全部纳入招聘范围。同时,将海外高校设置专业、高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硕士所学专业等,比照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由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不得简单以不在参考目录为由拒绝毕业生报考。

  二、结合实际设置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要树立以品行能力选人、靠岗位需求取人、凭实绩贡献选人用人的导向,公开招聘不得盲目拔高岗位条件、一味追捧高学历而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制定招聘计划须集体研究,统筹考虑事业发展需要、行业分布、人员构成、岗位结构等因素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的画像招聘,不得设置限制毕业学校、学习方式、性别和民族等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条件,切实维护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考生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三、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专业素养

  支持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提高技术技能应用水平,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竞争力。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契合学校发展需求的“双师型”教师招聘标准和程序,职业院校空缺岗位优先用于引进世界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和陇原工匠、大国工匠等省部级以上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持续优化职业院校毕业生成长发展环境,激励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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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