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大学生应用职业能力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大学生基础道德文明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引领广大学生积极投身“文明修身”实践活动,发挥道德文明模范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15年校园“道德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规范》,在学习、生活中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整洁大方,不吸烟、不酗酒,无违法乱纪行为,能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知荣知耻,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和不健康文化,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中有表率引领作用。
3.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情操。在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1. 各系要高度重视校园“道德文明之星” 的评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道德文明之星”评选过程作为落实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逐级评选,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推荐3—5名候选人。
2. 各系于4月25日前将2015年校园大学生“道德文明之星”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包括照片)报送学生处,要求:主要事迹有总领事迹内容的标题和具体的事迹叙述(不能简单的罗列事件),内容突出、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200字。
3. 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评议审核,公示宣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组织学生公开投票,将审核及投票结果上报学院研究决定,最终确定10名校园“道德文明之星”获奖名单。
4. 学院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利用校园网、校报和宣传栏对评选的校园“道德文明之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附件: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道德文明之星”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