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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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4

各系:

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放假前要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着重强调学生们假期学习、生活、旅游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护能力,防止被骗、被盗、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交通等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文明祭祀,尤其清明假期是祭祀用火高峰期,要特别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火意识;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教育;要教育学生甄别各类信息,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学生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教育学生文明旅游,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教育学生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假期值班安排

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校在岗,保证24小时手机通畅,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理,逐级报告,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要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态,使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要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所在系领导和学生处,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严格执行学生去向登记和请销假制度

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假期去向,认真落实学生去向登记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离开兰州市区均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不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或者无故逾期返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注重对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对假期留校学生,要教育其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违章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坚决抵制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活动;不得在校内外酗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之前必须返回宿舍。

五、要切实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与动态跟踪

1. 4月7日晚上11:00前,各系组织进行宿舍检查,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准确落实原因并进行跟踪记录,学生处将进行督察。

2. 4月8日早自习,各系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六、各系将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学生处。

七、在假期期间,学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系领导和保卫处或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联系电话:13309492613(裴老师)

保卫处联系电话:17794293686(赵老师)

学生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