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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阅读次数:95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五四运动 105 周年,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评选 2023 年度“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团支部、团总支、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社团指导教师均可纳入本次评选范 围。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道德品行优秀。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大学生文明修身、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起到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3.遵规守纪自觉。能严格按照《团章》要求自己,履行团员义务及权力,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本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学习成绩优异。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学年考试、考查(包括技能)科目平均成绩在75 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 85 分以上;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每期参学率达 100%。

评定比例:获奖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5%(评选指标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在德智体等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能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正确处理好个人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能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及义务劳动;

6.担任团学干部、社团(规模在20 人以上的社团)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

7.各科成绩良好,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 分以上;

8.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言行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纪律处分。

9.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每期参学率达 100%。 

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道德品质高尚;

3.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在工作、学习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勇于创新、勤于思考、乐于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5.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 1 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学生优秀团干部奖评定比例:

1.根据参评班级数量,按每班1 名团干部的比例上报名额;

2.校团委、各学院团总支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分别由校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评选,名额不超过相应团干部总数的20%,各学院可推荐 1 名教师团干部,全校共评选4 名教师团干。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定条件:

1.思想引领工作。积极组织引导团员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团员中形成正确导向。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5—“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时代主题,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网络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当好党的助手,同时注意反映团员青年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组织建设工作。班子配备齐整,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设置合理,制度健全;适应团员青年学习、生活的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并且效果显著;通过团课对团员、团干部进行正常的培训;积极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认真把好“推优”关,使“推优”工作落到实处,成效显著;

3.主题团日好。(单周三晚自习)组织有序,内容生动活泼有特色,富有教育意义,活动参与面广,在学生理想信念与文明素质教育中成效明显,学校各项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4.创业实践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创业实践工作,开展学生创业理论平台和实训平台建设工作,学生创业实践工作成果突出;

5.校园文化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文化活 动并形成品牌、建有完善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6.按照团中央要求完成年度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青年大学习等); 

7.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录入、学社斜街比例达到 95%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定条件: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过硬,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

2.团支部建立并实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团员开展组织生活并取得良好效果。经常采取有效形式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能够按时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工作,注册率达到95%以上,能够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准确掌握政策,对犯错误的团员耐心地进行批评教育,并能按有关规章和规定程序,对犯错误的团员及时给予适当的团内纪律处分;

3.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任务。支部凝聚力强,坚持经常开展各项活动,团日活动形式多样,有特色;

4.团支部能够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团员能够自觉地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在本职工作岗位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按照团中央要求完成年度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青年大学习等),落实学校有关“团班一体化建设”;

6.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录入比例不得低于95%。

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评定比例:

五四红旗团总支全院评选 2 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按二年级、三年级各占 10%比例评选(评选指标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若分年级达不到各占 1 个,按两个年级团支部总数的10%计算。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与我校开展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尤其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勇当先锋,率先垂范,表现突出。

4.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上年度挂科不超过 2 门; 

5.在“志愿中国网”或者“志愿汇”中成为正式在册志愿者,且每年服务时常累计不少于 20 小时。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定比例:按照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评选指标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五)优秀学生社团 

1.社团组织建设较好,制度完备,社团成员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行为; 

2.能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要点,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在推动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4.社团工作成效显著,在学院内影响较大,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评定名额:优秀社团奖全校评定3 个。社团指导教师按照《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标准》开展自评打分,校团委开展考核打分,取成绩最高的三个社团确定为2023 年度优秀社团奖,指导教师直接定为优秀指导教师,社团负责人直接定为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

2.推荐对象由所在团组织民主推荐,并充分征求所在党总支、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党委会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分别授予2023年度“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并颁 发荣誉证书。 

五、进度安排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将汇总表、社团考核自评表、审批表各一式1份(附电子版)于4月12日前报送校团委张咪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