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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5    阅读次数:300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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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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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省学联和校团委双重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团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七)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八)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九)探索实行“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校级学生会对院级学生会、院级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校学生,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参加相关会议的表决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同亿万人民一道,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文化体育、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九条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中共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双重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提议,并得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和表决制。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制定)学生会章程;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全体委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代会是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代会的职权:

(一)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监督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并有权增补和罢免以上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常设机关。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委会”)由全体当选学生会委员组成,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委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年工作报告;

(五)向常代会提名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建议名单。

第十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根据工作需求设立6个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是学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全委会负责;

(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行聘任制,根据学生会主席团的提名,由常代会审议通过,任命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各学院(部)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受所在学院(部)党委的领导,受所在学院(部)团委和校级学生会的双重指导。各学院(部)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级学生会对应。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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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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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主席。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 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

(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七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能正确处理学校、组织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为集体服务,示范作用突出,有奉献精神。

(三)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百分之前三十,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八条 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 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院团总支学生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选拔任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

校团委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中产生,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核通过。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票结果在候选人对应的行列中用√勾选“赞同”/“不赞同”/“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省学联组织备案。

  六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会主席团由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的带领下进行。

二、 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5名,并按规定选举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确定7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2名。

三、新一次学生会主席团产生程序: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学院党组织同意,经过笔试、面试、演讲、无领导小组讨论、挂职锻炼等考察后,由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研究同意后,然后提交由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

四、选举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69名,凡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姓氏笔画为序。因故未能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或符号不规范的,不计入被选人票数。书写选票要用黑色水笔或中性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

(五)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4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七)会场设两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八)第六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九)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披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及当选人名单。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正式会议通后生效,如选举中出现本办法以为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2022-2023学年于2023年6月29日在尔黼楼500召开,正式代表数量为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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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召开情况总结如下:

总结和回顾我校第五届学代会以来学生会的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讨论确定今后一个阶段我校学生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追逐梦想,为传承衡鑑精神而努力奋斗!

八、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取得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并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名额分配

根据《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批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33人,按各学院学生数的1%比例产生代表。

三、产生办法

一)代表要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应充分考虑各年级各领域中的先进个人代表

(二)学生干部、非学生干部应各有一定比例,同时应注意兼顾男女比例、党员和非党人士的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选举单位专科人数,按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单位学生会。根据我校学院设置情况,本次学代会共设置8个选举单位。

(四)各学院作为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首先确定代表候选人。每班可推选一至两人作为学院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经学院学生会讨论拟定出本学院代表候选人,经审定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代表。

九、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提高学生会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工作的高效开展。经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团委批准,决定每学年开展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

(一)评议时间

一般在每学期期末组织开展。

(二)参与人员

1.述职人员

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 评议人员

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评议流程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次述职;

2.团委指导老师完成评议表填写;

3. 后期分数统计及公示表彰。

(四)评议工作原则

1.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作为评议的标尺;

2.突出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3.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

4.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五)述职形式

1.各部门提前整理文档材料上交至校团委指导老师处汇总。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前言、目录、部门简介、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部门工作汇报、部门重点工作、部门内部奖惩情况、结束语等。

2.现场 PPT 五分钟展示。进行述职评议时,需要两人作为部门代表进行展示,校团委老师及主席团成员进行评分。

(六)评议标准

工作细则、部门文化、工作绩效和特色工作等( 详情见附件 )

(七)其他

评议时需相关部门完成会务工作,确保评议的正常进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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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甘肃省学联秘书处邮箱gs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