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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阅读次数:697

各部门、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的精神,凝聚培养优秀基层团组织,不断传承我校“爱心、 正义、 笃学 、求实”的校训理念。院团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20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社团、基层团组织均可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表彰名额

优秀团员奖、优秀团干部奖、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评定名额标准按一定比例计算,优秀社团奖全院评定3个,以上奖项计算方式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主动关心国家大事;

2.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大学生文明修身、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起到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3.能严格按照《团章》要求自己,履行团员义务及权力,按时数的团费,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本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学习勤奋,学年考试、考查(包括技能)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85分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l.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在德智体等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能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正确处理好个人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能积极组织、参与学院及系班各项文体活动及义务劳动;

6.担任团学干部、社团(规模在20人以上的社团)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

7.各科成绩良好,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

8.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言行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纪律处分;

(三)优秀学生社团

1.社团组织建设较好,制度完备,社团成员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行为;

2.能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要点,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在推动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4.社团工作成效显著,在学院内影响较大,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四)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

1.组织政治学习效果好。能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在周三晚上(双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团史知识,方法灵活多样,纪律强,效果好。

2.团干部班子建设好。干部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工作扎实有效,能够出色完成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生活有序,各种团的表、册、簿、卡齐全,各项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收缴团费、上报各种材料及时无误,团员登记工作认真扎实,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就重大问题召开团干会议和全体团员会议;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作好发展新团员工作;能够针对团员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关心团员青年利益,帮助后进学生转化工作效果显著。

3.主题团日好。能够以贯彻学院提出的“五种必会技能”和“五种必备素质”为宗旨,在周三晚上(双周)有目的性的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4.宣传阵地好。支部宣传阵地建设良好,黑板报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内容与形式上有主题、有特色、有新意。

5.配合协调工作好。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配合党总支和班委会搞好日常管理工作,遵守学院制定的“五不准”及我院学生行为规范,所辖团员无违法违纪现象,班级年终综合测评名列本系前四名。

三、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一)推荐对象由所在团组织民主推荐,并充分征求所在党总支、主管部门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二)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院团委。院团委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建议,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为主原则,对评选出的个人和集体,由院党委、院团委联合表彰,分别授予2020年度“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 红旗团总支”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进度安排

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3、4、5、6)。请各评选机构将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审批表(附件3、4、5、6)各一式1份(附电子版)于4月26日前报院团委。

 

联 系 人:杨俊石  张咪

联系电话:0931-4676730

 

 

附件:1. 评定名额标准

          2-1. 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2-2. 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对象汇总表

          3.  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审批表

          4.  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审批表

          5.  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推荐审批表

          6.  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审批表

          7.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标准

          附件2—7请自行在以下链接下载 

附件表.doc



 

                                                                   共青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评定名额标准

(一)优秀团员奖评定比例

获奖人数占班级团员人数的5%

(二)优秀团干部奖评定比例

①根据参评班级数量,按每班1名团干部的比例上报名额。

②院团委、各系团总支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分别由院团委、系部组织评选,名额不超过相应团干部总数的20%。各系优秀团干部中包含教师团干部,面向在共青团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一线团组织工作教师。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总支、团支部)评定比例

五四红旗团总支全院评选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按二年级、三年级各占10%比例评选,若分年级达不到各占1个,按两个年级团支部总数的10%计算。

(四)优秀社团奖全院评定3个。

    各社团辅导教师按照《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标准》开展自评打分,院团委按照《标准》开展考核打分,两项分数求平均分值后,取名次前三的社团评定为2020年优秀社团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