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正文

城关区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暨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阅读次数:243

为做好2023年甘肃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号)精神,拟举办城关区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暨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6日(星期四)8:30—12:00

2.地点: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

招聘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项目单位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兰州市下达城关区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名额共79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由用人单位按需自拟(招聘单位名录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毕业生提交资料

毕业生资格审核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信网证明均可)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扶持政策

纳入招聘范围的用人单位通过专场招聘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招聘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招聘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城关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会不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931-843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