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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扩招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5    阅读次数:118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扩招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激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励志成才,促进学院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社会扩招学生应届毕业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历年思想政治与人文素质考评在良好以上;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表现较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注重修养,诚实守信,勤俭朴素,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进取,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选评条件(在必备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列本班前10名,获得过学院一等奖学金以上奖励;

2、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并且表现突出,代表学院参加上级部门各类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奖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学院人格与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或其他社团活动,表现突出,被评为人格与创业教育实践优秀学员或优秀社员;

5、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中服从安排、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技术革新,表现突出,获得实习企业授予的“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或得到实习单位的高度评价;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四舍五入),以班为单位推荐,各系推荐时在必备条件基础上必须具备选评条件任意一条。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和要求  

1、每年5月中旬,学生处根据当年毕业学生人数和评选比例,向乡村振兴学院下达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2、班主任、班委会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报乡村振兴学院审核。

3、乡村振兴学院对班级确定的初评名单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学生处审核。  

4、学生处审核后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并将评选结果在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文表彰;

5、各班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