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南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健忠违规发放福利、公款购送土特产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王健忠在担任武都区石门乡、角弓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违规发放福利共计73822元,违规支出招待费和烟酒款共计25910元,公款购送土特产共计14962元。2018年7月,武都区纪委监委给予王健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2.宕昌县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康林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彭康林在担任宕昌县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超面积使用三间办公用房(含卫生间),超出标准面积44.08平方米。2018年8月,宕昌县纪委给予彭康林党内警告处分。
3.徽县农牧局副局长、县农广校校长李志平和徽县农广校副科级干部郭庆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李志平、郭庆生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吃喝和购送礼品,累计花费25372元。李志平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徽县纪委监委给予李志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郭庆生党内警告处分。
4.康县环保局副局长郭占宏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5月,康县环保局在承办陇南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工作会议期间,公款购买7200元的酒水用于接待。2018年9月,康县纪委给予环保局副局长郭占宏党内警告处分,对康县环保局局长冯东升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康县环保局会计李世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礼县上坪乡卫生院院长杨德荣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3月至4月,杨德荣在担任礼县上坪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面积7平方米。2018年8月,礼县纪委给予杨德荣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责令腾退。
二、酒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瓜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赵玉刚公款送礼的问题。赵玉刚在担任瓜州县梁湖乡党委书记期间,2013至2014年骗取专项资金,用于拜年、购买土特产支出250000元。赵玉刚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的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2.金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杜生俊绕道公款旅游的问题。2017年5月,杜生俊带队赴浙江省桐乡市乌镇参加有关会议时,安排工作人员将自己妻子杨某作为参会代表上报会议组织方,会议结束后,杜生俊没有按审批路线返回,携妻绕道杭州旅游一天,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杜生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收缴。
3.敦煌市水务局党河灌区东干渠管理所所长谢克录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问题。2017年9月,谢克录分批次操办儿子婚宴,超申报桌数、超范围宴请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及管理对象,违规收受礼金32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谢克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全部退还。
4.阿克塞县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塞尔哈利•黑沙汉违规报销餐费、电话费补助的问题。2013年7月至9月,经时任阿克塞县安监局局长塞尔哈利•黑沙汉签批,违规报销了塞尔哈利•黑沙汉等人在酒泉、兰州出差时消费的餐费6652元。2014年12月,经时任县安监局局长塞尔哈利•黑沙汉签批,违规报销5名科级干部2014年电话费补助7200元,塞尔哈利•黑沙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7200元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会宁县副县长张维峰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2017年12月张维峰任会宁县副县长以来,违规收受高档香烟17条,价值13500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15日,张维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酒钢冶建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原经理金健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9月2日,金健利用公司零售商砼收取的28809元,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送给有关人员,用于联系业务。2018年9月28日,金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山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问题。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李东山违规安排公款吃喝16次,支出24860元,其中李东山本人参与公款吃喝15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支出32703元,其中李东山个人使用土特产计价480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14日,李东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四、兰州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徐家湾社区违规就餐支出问题。2015年7月,靖远路街道徐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关连庆借用“七一”党员活动之机擅自组织就餐违规支出996元。同时,关连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关连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七里河区小西湖公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4月,小西湖公园先后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创建文明城市及职工清淤等名义,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2.155万元。2018年5月,公园党支部书记徐移生、主任郝宜诚、办公室主任纵浩、会计常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4月至9月,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以加班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7600元。2018年11月,时任局长王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榆中县政府办公室违规发放虚报差旅费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榆中县政府办违规发放差旅费,共虚报差旅费7.42万元。政府办副主任王廷保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8月,王廷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皋兰县第一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三个学年度,皋兰县第一中学为10名校领导违规发放超工作量补助7.4705万元。同时,该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11月,时任校长徐道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政务记过处分;现任校长王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保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定西市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通渭县交运局等单位在实施马营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中乱决策、乱作为问题。2017年11月,在实施马营镇李川村张河社至李川社道路硬化项目中,县交运局对项目前期调研规划不充分,道路施工线路不科学;县文广局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管护主体责任不力;马营镇政府对辖区文物摸底排查不认真、不全面,致使李家川一文物遗址被破坏。县交运局局长陈耀辉、县文广局局长周耀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交运局副局长张勇,县文广局副局长、博物馆馆长徐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马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宏忠受到诫勉谈话。
2.安定区内官营镇镇、村干部落实森林防火职责流于形式、消极应付问题。2018年清明节期间,内官营镇董家湾村、内官村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镇、村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认真细致巡山检查,排查火灾隐患不到位、不及时,致使董家湾村、内官村发生火灾,烧毁荒山6亩。内官营镇政府分管副镇长陈俊文、梁程宇,镇人大主席、包片领导曹勇,镇农路所副所长、包片领导彭永强,以及相关责任村村干部、护林员受到通报批评。
3.岷县中寨镇川都村村委会主任吴锁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11月,吴锁平将收缴农户董某某2016年参合费未及时上缴,也未开具发票,漠视群众利益,致使董某某及其女儿2016年的住院费用无法报销,损害了群众利益。吴锁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洮县交运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翟海阔、农村公路建设站技术员李永红在扶贫项目验收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6年11月,在洮阳镇河口村、王家咀村“千村美丽”村组道路硬化项目验收过程中,翟海阔、李永红作为县交运局委派的项目验收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只对项目主线进行了抽查验收,并根据抽检情况和项目结算书提交了验收报告,造成施工单位套取项目资金10.37万元。翟海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永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套取资金全部追缴。
六、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白银市森林公安局平川分局主任科员雒建祯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4月15日至5月8日,雒建祯因私事去南京、青岛、济南、北京等地,返回后以抽调办理专案名义,违规报销差旅费用11028元。2015年7月20日、2016年1月22日,分别前往湖南岳阳、海南海口参加培训后,又违规报销机票等费用2060元。雒建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7月,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委会违规向7名村干部发放工资补助共计72120元。大坝滩村村委会主任张凌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3.白银区环卫局工作人员陈志强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1月29日,陈志强在市容监察执法过程中,途中让其家人搭乘市容监察执法车辆。陈志强被诫勉谈话,白银区环卫局分管副局长梁银被告诫约谈。
4.白银区第七小学副校长张效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4日,张效进邀请亲戚、同乡及部分同事共60余人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受礼金700元。张效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5.景泰县寺滩乡永川村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2月1日,寺滩乡永川村党支部书记马勇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违规为开展正常工作的三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5400元。寺滩乡永川村党支部书记马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村委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18日,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借村文化舞台落成之际,举办庆典活动,并违规收取礼金49350元,其中设宴花费16327元。大沟镇掌里村党支部书记刘仰茜、村委会主任伏俊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八、甘南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临潭县古战镇九日卡村虚报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九日卡村“两委”班子以村社基础设施落后、乡政府补助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为由,决定以虚报易地搬迁户和危房改造户的手段套取资金。古战镇副镇长孔祥忠、九日卡村党支部书记魏吉宏与部分村干部商量后,经古战乡党委、政府同意,套取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8.5万元,用于村集体文化广场配套设施、太阳能路灯购置、公共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建设。2018年11月,孔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古战乡党委原书记李正,古战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虎喜宏、鲜荣,古战乡原纪委书记张效平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2.舟曲县大峪乡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违规领取生活救助金问题。2017年,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先后两次违规领取临时生活救助金共计1200元。2018年10月,杨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玛曲县木西合乡滞留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木西合乡在实施2017年危房改造项目中,滞留项目资金20万元长达13个月。乡党委书记杨格次力对本乡脱贫攻坚基本情况掌握不清,特别是对项目建设底数不清,跟踪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2016年至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缓慢,项目房屋无一完工。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才让道吉,党委副书记、乡长侯选人索达尔,副乡长拉毛加也对项目监管不力,尽责不到位。2018年11月,杨格次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才让道吉、索达尔、拉毛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武威市政府原副市长姜保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武威市政府原副市长姜保红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十、定西市通报10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岷县文斗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毛永斌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0月15日,毛永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梅川镇店子村路段处被岷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4月22日,岷县人民法院判处毛永斌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2018年7月20日,毛永斌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安定区巉口镇政府事业工勤人员苏龙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苏龙酒后驾车行至巉口镇康家庄村境内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8年9月27日安定区人民法院以苏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11月16日,苏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漳县金钟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蔡学军醉酒驾驶问题。2016年11月15日,蔡学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途经武阳镇陈家磨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7年12月13日,漳县人民法院判处蔡学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8年6月25日,蔡学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安定区李家堡镇鹿马岔村党支部书记王凤荣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1月12日,王凤荣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李家堡中学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4月12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以王凤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8年6月15日,王凤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临洮县站滩乡中心幼儿园园长杨冠军醉酒驾驶问题。2016年1月16日,杨冠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7年9月12日临洮县法院判处杨冠军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2月5日杨冠军受到撤职处分。
6.陇西县宝凤仙源小学教师肖庭宏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肖庭宏酒后驾车行至金海名苑后门门前路段时被陇西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2018年4月24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认定:肖庭宏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以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2018年7月9日,肖庭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漳县武当乡邹家门小学校长刘飞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8月18日,刘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滨河路盐井大桥路段时,被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飞属醉酒驾驶。2018年3月19日,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飞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5月15日,刘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渭源县法院副主任科员禄建福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5月30日禄建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渭源县福德家园小区门前时,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2018年6月1日,禄建福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19日,禄建福驾驶机动车行至清源路人民政府门前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2018年6月25日,禄建福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8日,禄建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通渭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牛振福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3月11日,牛振福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温泉路白土嘴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牛振福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8月22日,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牛振福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11月19日,牛振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市食品稽查局食品流通稽查科副科长魏斌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6月18日,魏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处。经鉴定魏斌属饮酒驾驶。2017年6月21日,安定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魏斌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4月24日,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甘肃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王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及宴请问题。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王剑接受平凉市某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邀请,前往张掖、酒泉、嘉峪关、敦煌、瓜州等地旅游,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由该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支付。旅游期间,又违规接受张掖、酒泉等地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宴请。2018年10月31日,王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凉市公路工程建设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杨勇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2016年8月,杨勇以考察为名与单位3名职工在武威、嘉峪关等地违规公款旅游;2018年春节后,组织单位11名职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安排有关人员公款购买12条高档香烟、12瓶高档白酒用于接待,支出22144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12日,杨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宕昌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小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借培训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白小安将两间房屋作为局长办公室使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7年6月,白小安在南京参加有关培训期间,擅自去深圳市游玩,并报销游玩期间生活补助费。2018年9月21日,白小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十二、临夏州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永靖县工商局太极岛分局原负责人孔佑林违规办理营业执照、索要财物问题。2016年9月,永靖县古城新区一建材店负责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永靖县工商局太极岛分局负责人孔佑林以单位赞助费名义,索取现金2000元,为其违规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11月,古城新区一灯饰城负责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孔佑林以手续不全为由不予签字办理,后接受该申请对象吃请时,孔佑林暗示为其购买一部手机。饭后二人到手机店挑选,因孔佑林索要手机价格过高未能如愿,孔佑林没有为其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12月,孔佑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正科级降为副主任科员)。索取钱款已上缴,接受吃请的餐费已退还当事人。
十三、白银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国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白银市委批准立案的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国锋严重违纪违法案,白银市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现已查明,万国锋在担任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逃避组织审查调查;违规打探案情,串通他人做伪证,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烟酒、礼品、礼金;违反规定经常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破坏组织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亲属和他人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之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涉嫌职务犯罪,多次收受巨额贿赂。
十四、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十五、古浪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武威市委批准立案的古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严重违纪违法案,武威市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十六、庆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合水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绪龙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8月26日,张绪龙接受一名案件利害关系人宴请,未申请回避办理了该案。2018年12月,张绪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华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路永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1月,路永伟在审理一起赔偿案期间,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香烟、茶叶、苹果等礼品。2018年12月,路永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合水县第二中学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时任合水县二中校长张世辉多次公车私用,学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93821.8元、虚报炊事员工资9142元用于接待支出和大灶补助等。2018年10月,张世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总务主任李效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徐正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副校长张文君、会计李红刚被告诫约谈。
4.庆阳市林业局蒿咀铺林场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7月11日晚,蒿咀铺林场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违规用酒。2018年12月,蒿咀铺林场党支部书记鲁彦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接待人员受到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