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和平校区:
2020年“五一”劳动节将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疫情防控能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监督“两手抓”、“两手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让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要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防事故发生
按照学院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指导本系、本部门职工做好自身和家属疫情防控工作,按时报送“日报告、零报告”。各系要指导学生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聚集、不传谣,配合做好调研工作。工会、保卫处、后勤处要做好家属区住户疫情防控宣传、出入管理、清洁消杀等工作。盯住校园安全(火、网络、水电)等关键环节,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严明纪律规矩,清正廉洁过节
“五一”劳动节期间,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
四、加强外出管理,严格执行报备
全院教职工(含编外)按照“非必须、不远行”的原则,“五一”期间禁止到疫情中风险地区或省外旅游出行。确需外出的,需执行报备审批制(中层以上干部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院主要领导审批,部门其他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审批),不得隐瞒出行及接触信息,对隐瞒不报或发生疫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院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系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8894320958 18993112206
邮 箱:gnzyjcs@126.com
纪检监察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