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请问是巡察组吗?我有情况要反映……但是这事已经过去六年多了,不知道现在反映还有没有用……”
巡察组工作人员小李听出了电话那头的犹豫和不安,耐心地劝解:“没事,您有什么情况就放心反映,我们就是为群众办事的,只要在巡察范围内,我们一定会尽力解决。”
小李随即边询问边记录,了解到了具体情况。举报人周某,在某县一乡政府附近开了一间小饭馆,2014年至2018年,乡政府干部东某多次吃饭消费一万多元,但每次都是打白条,最后,这些白条竟然积累了一个方便面袋子。小本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周某最终无法维持饭馆经营,干脆关了店门。之后的几年里,周某多番讨要,东某始终不予理睬,因家中有人生病生活实在窘迫,周某才向乡政府反映,但却无人回复,他怕得罪乡政府便不敢再催账。后来看到乡政府门口的巡察公告,就鼓足勇气再次向东某讨要欠款,并说明再不给钱就给巡察组打电话反映情况,东某却满不在乎。
挂断电话后,巡察组立即开会讨论这一问题。
“像这样的民间往来借贷,不在我们此次巡察范围之中,应当建议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巡察组有成员提出意见。
“群众利益不容忽视,况且这其中还牵涉到乡政府干部。党员干部欠钱不还,有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此事不仅要管,而且要管好,管到底!”巡察组长一席话,统一了大家的思想。
当天下午,巡察组就前往乡政府明察暗访,在调查清楚情况后,巡察组会同乡党委约谈东某及相关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并将东某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最终,县纪委监委责令东某全数归还欠款,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处分,并在全县通报。(供稿 梁丹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