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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学生请假、离职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5-12-08    阅读次数:98

 

一、学生因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临时不能实习的,应按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一)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在任何时间,无论时间长短均需书面形式提前向实习单位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 1天以上的请假需在实习单位批准后的当天主动告知校内指导教师。
(二)工伤假:学生因公负伤,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经厂方确认,按照厂方工伤管理办法实施。
二、学生因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或不能胜任实习岗位的,必须按实习单位及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实习中止手续。实习中止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学生离职、变更实习单位前,应提交离职、变更实习单位申请,并告知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应与申请人及其家长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离职、变更实习单位原因,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向所在系部工作组汇报,然后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四、学生离职时,必须按实习单位相关制度办理手续,移交工作及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等。学生离职、变更实习单位后,仍由原来校内指导教师进行跟踪指导。
五、学生因特殊原因丧失手续办理能力的,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同意后,校内指导教师或班主任代为办理离职手续,需做好相关书面及通讯记录,在场证人确认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