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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370

基础教学部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障和监督党员全面、认真落实院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于党员和本部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提高本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领导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适时向支委会汇报执行情况,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

三、定期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纪律。

六、负责本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认真开好党政联席会议,支持和协助部主任做好各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