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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415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议、指示。负责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树立职业理想。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

二、做好专业发展建设。按学院统一部署开展新专业申报调研论证工作,编写申报材料。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修订。负责各课程(含相关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编写组织、审查。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标准的编写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引入新知识、新技术到教学中来。专业建设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做好院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等工作的申报及建设工作;开展教材(教学资料)建设。负责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使用及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拓展校外实训基地。

三、按培养与引进、专任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落实专业带头人建设;落实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培养;严格实施教师岗前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参加提升教师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四、落实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落实教学任课(指导)教师,督促编写教学实施计划、教案;检查本专业各班级日常教学管理,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确保教学计划的内容完成。对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配合学院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落实同行评价听课制度。做好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组织与管理。预防教学事故发生。

五、开展日常教学研究活动。开展集体备课、示范讲课、说课等活动;开展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手段改革的研讨及教学实践。鼓励、指导教师申报院级、省级教研、科研课题。鼓励、指导教师参与教研、科研活动。

六、研究专业服务产业途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组织教师参与生产,开展培训、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应用课题研究、技术推广等工作,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校合作工作。

七、完成学院语言文字、美育、通识课选修辅导等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完成语言文字、美育工作任务,组织、举办好相关活动。配合教务处,辅导全院学生保质保量完成人文通识课选修、考试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完成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的资料上报;开展工作研究;做好本部门日常事务、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维护、安全等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