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5    阅读次数:375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完善内部议事制度,更好地贯彻学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搞好后勤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特制定后勤处处会议议事制度。

一、处务会议的举行

1、会议由处长主持。一般情况下每两周举行一次,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

2、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正、副处长及科长,根据会议内容可扩大相关人员参加。年初计划、年末总结、重大的事项如:关系师生切身利益、听取师生意见、讨论处内较大经济活动、基建、维修、后勤改革等会议邀请主管院长参加。

3、会议议题的确定:议题由会议成员提出,处长汇总后并与有关成员商议决定。

4、会议必须有三位以上成员到会才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时可提前请假,如可能,可将意见以书面形式表达。会议期间不允许会客或兼办其它事情。

二、议事范围

1、处、科的建设与发展,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2、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学院总体规划、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

3、对要提交院办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进行研究,如需拿初步意见的可讨论拿出初步意见。

4、研究重大活动的安排、总结事宜。

5、研究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或急需解决的问题。

6、研究布置学院安排和下达的重要工作。

7、对日常工作进行通报、小结,充分发挥集体的才智提出改进、提高的措施。

三、处务会议议事原则

1、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维护集体领导。参加会议的同志都要积极地、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做到畅所欲言;认真听取、正确对待不同的意见。如有异议可保留或向上级申诉,但对所议事项一旦做出决议,必须按决议执行,决不允许会后或其他场合发表不同的意见,以维护集体领导权威性和会议决议的严肃性。

2、做出的决定必须明确、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3、做出决议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对议而不决的事项必须请示主管院长协商定夺。

5、必须坚持保密的原则。对会议的过程、未做出最终决议、暂时不宜公开的事宜实行保密。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凡经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按其分工积极负责地贯彻落实,需协作落实的其他成员要通力合作,必须按照会议确定的期限完成。

 

 

 

O一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