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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09    阅读次数:89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和教育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各级地方工会换届选举办法的通知》、《甘肃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名委员组成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

三、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根据有关规定,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的选举差额率为10%,即正式候选人10人,选举产生9人,差额1人。

四、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自下而上,反复协商,推荐产生,由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推荐。主席团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参加选举大会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六、选举大会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各代表组协商推荐,总监票人在监票人中推选产生。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被提名的工会委员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

七、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八、选票应盖有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的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九、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十、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下小方格内画“O”;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必须是本次大会代表)在候选人右侧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名单,并在名下方格内画“0”。

选票书写用篮色或黑色的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十一、大会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小于发放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放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确定部分无效或者全票作废。

十三、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可得选。

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表多者当选。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于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人数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再行选举,或者由大会主席团做出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十四、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汇报选举情况,主席团会议通过候选人名单,并确定第一次会议主持人。

十五、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六、由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女工委员。

十七、本办法由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