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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两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09    阅读次数:6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两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依据《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对我院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做如下规定。
    一、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是本院正式在职职工:
    2、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热心为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能正确反应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主人翁的责任感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代表名额
   
1、根据《甘肃省教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我院代表名额为在职教职工总数的25%左右,即50名左右,且不少于50名。
    2、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院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院以教学为主。在正式代表中,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且高、中级职称教师应占教师代表半数以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高于职工代表总数的25%,女职工代表比例适当。
    3、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选举时,应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部门参加选举。
    三、代表选举
   
1、由学院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选举教职工代表的方案,征求意见后,报党委审定。
    2、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各部门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候选人当选,须获得选举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半数以上同意。
    4、各部门将选举结果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四、代表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3、经审查合格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将代表登记表整理归档。
    五、代表任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