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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慰问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4    阅读次数:42


 

为增强学院广大教职员工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员工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结精神,树立教职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学院人文关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扎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范围、标准

(一)探视慰问的范围、标准

1、工会会员因工伤或生病住院5天(含5天)以上(含退休人员)。探视时送价值不超200元的慰问品,一般一个年度探望一次,因重大疾病和一年多次住院可增加探望次数,但带慰问品的探望只限一次。

2、工会会员去世(含退休)或会员直系亲属去世,为其送价值200元以内的花篮(花圈)和300元的慰问金或直接发500元慰问金。

3、工会会员初次结婚、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工会会员(或配偶)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工会送不超500元礼品。

4、春节期间慰问坚守学院工作一线的同志(含派遣工、承包管理公寓值班人员),每人发放100元的慰问品(实物提货券)。

5、一般性困难工会会员(含退休)春节慰问一次,每人发慰问费500元(现金)。

6、特困职工慰问(不含退休)。工会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根据困难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慰问金。

(二)传统节假日、生日慰问的范围、标准

发放节日

标 准

备  注

妇女节

100.00

仅限在职女性工会会员(2020年执行)

端午节

200.00

含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工会会员

中秋节(含国庆节、教师节)

300.00

含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工会会员

元旦

200.00

不含离退休人员和7月30以后(不含30日)入会人员。

春节

200.00

含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工会会员

生日蛋糕

200.00

仅限在职人员,以提货券形式发放

(2020年执行)

合计

1100元/1200元(男/女),退休人员700元。

二、探视慰问的程序

1、学院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会会员住院探望(含退休),在职的由会员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工会负责协调工会和所在部门(系)各派一人探视,退休人员由工会负责协调探视;学院院级领导(含退休)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会员住院,工会请示院领导后协调人员探视。

2、学院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会会员(含退休)及直系亲属去世,兰州市内(100公里范围)学院工会负责协调派车派人前去吊唁一次,吊唁人员不超3人(含驾驶员),3人按出差对待;兰州市外一般不派人前去吊唁,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同意,可派人前去吊唁,公差吊唁人数同市内。

学院院级领导(含退休)、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去世,学院领导研究后,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吊唁;公差吊唁人数不超3人。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退休离岗、生日蛋糕发放的慰问由学院工会负责办理。

4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兰州市最低生活标准),经工会委员会讨论,报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年的救助慰问金。

5、春节期间探视慰问坚守学院工作一线的同志(含承包管理公寓值班人员、部门季节用工等),由学院办公室提供慰问人员名单;春节困难工会会员(含退休)家庭困难探视慰问,由会员自行或有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工会委员会审核后报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春节期间的探视慰问由工会负责组织,学院领导带队,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派人参加。

6、传统节假日慰问品发放由工会负责,以实物或限时指定物品的提货券形式发放。

三、不慰问情况

1、因购(建)住房、投资或个人不当原因而造成困难者。

2、受到法律法规、治安处罚以及学院处分造成困难者。

3、完不成工作任务等原因扣发工资造成困难者。

四、费用支出

1、在职职工慰问费用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2、离退休职工探视慰问费和春节一线人员慰问费用,从学院职工福利费列支。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