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0
1、配合经济管理系、园林工程系、农业技术系完成省财支持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验收工作;
2、配合团委、总务、农场、图书馆完成校内小型建设项目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3、配合各相关部门完成农业特色示范校建设项目阶段性工作;
4、完成学生学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和自考学费收缴工作;
5、完成2014—2015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金的申请划拨工作;
6、完成2016年财务预算二上的填报工作;
7、完成学院评估信息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8、完成财务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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