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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    阅读次数: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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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一: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学院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突出公益属性,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用结合的办学之路,努力形成以农业技术类、经济管理类、食品化工类重点专业为主、多学科交叉通融的综合学科门类体系,面向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坚特服务“三农”,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单位内设机构

学院设有农业工程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中医药学院和基础课教学部8个教学系(部、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3个二级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作物育种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和平校区、督导室、继续教育部、图书馆、三农研究所、信息中心和质量保证办公室7个教辅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人事科、教务科(教师工作部)、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招生科、就业科、计划财务科、后勤基建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招标办公室)、保卫科、审计科、科技科、产业管理科(资产经营公司、饮食中心)等16个党政管理机构,工会、团委等2个群团机构。学院党委下设28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包括7个直属党支部、7个党总支、7个教工党支部和7个师生联合党支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我校收入预算14321.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收入11157.29万元增加3164.27万元,增长28.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专项比去年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66.94万元,教育专户收入30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74.6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4321.56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11157.29万元增加了3164.27万元,增长28.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专项支出增加。包括:

1.教育支出13042.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0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1.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教育厅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6.9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972.84万元,比2021年预算4526.04万元增加了446.8万元,增长9.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聘用教职工增加,故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94.1万元,比2021年预算2202.4万元增加1291.7万元,增长5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 个,主要是校园政治思想宣传工作经费;职业教育专项。

2.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办学补助。

3.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大学生应征入伍补助经费;省属院校学生军事训练补助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

(一)2022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二)2022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一致。

(三)2022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费用,与上年一致。

(四)2022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与上年一致。

(五)培训费110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下降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教育厅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培训的批次和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计划征收3366万元。具体如下:

1、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和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合计3300万元。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50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万元。

3、国内捐赠收入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7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38.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省级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净值15795.1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70平方米,价值57.9万元;公务用车4辆,原值是167.73万元。2022年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626.9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

2.项目背景:根据教育部16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相关专业建设要求,开启校企合作是我校相关专业快速发展并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计划与酒泉当地相关种业公司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并共同合作经营校外实训基地。

3.项目内容:本次校企合作的企业方为酒泉庆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涉及的实体有甘肃酒泉庆和种质资源库、种子科研中心、种子培育基地,庆和种质资源库地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大安路,占地面积约170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米,主体建筑为两层轻钢结构。主库区为1400平米的两个中期贮藏库,单库面积700平米;主要贮藏蔬菜、花卉、粮食、水果、牧草类等植物种子,目前库藏1000多种5万多份样本,为了响应国家祁连山自然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号召,计划在未来增容祁连山区植物种质资源,并在3-5年内使库藏增至2500多种40万份样本的大型库 

4.合作模式:企业提供硬件配套种质资源库实体、种子科研中心、种子培育基地等,学校提供软件配套支持,结合种质资源库等实体的特点建设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套建设相关数据库,并在此硬件达标的基础上建设远程实验教学、远程视频会议、远程专家交流等等,实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为我校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做好助力。

5.立项依据:全面贯彻党的高等职业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的专业人才。坚持本校专业以服务甘肃地区及全国各地的农业科学技术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到我校相关专业和企业的共同利益点,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6.制度措施:根据《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0】35号)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学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教财函〔2022〕3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通过数据采集、归纳、分析,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对学院总体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为95.17分,评价结果:“优”。其中,预算执行率91.55%,分值为10分,实得9.16分,得分率为91.6%;部门管理类指标权重20分,实得19.65分,得分率为98.25%;履职效果类指标权重50分,实得46.81分,得分率为93.62%;能力建设类指标权重10分,实得9.92分,得分率为99.2%;服务对象满意度类指标权重10分,实得9.63分,得分率为96.3%,完成了2021年预算目标。

1.全年建设完成园林、作物生产、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土壤肥料、财会、网络、电子商务、中医养生保健等9个实训室。

2.建设园艺与思政大师工作室2个。

3.建设学生食堂改造、学生公寓楼、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

4.改造维修供暖设施、校园围墙维修建设项目。

5完成和平校区日光温室维修、绿化设备采购与学生宿舍卫生间维修等项目。

6.建设完成后完善实训基地,为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搭建平台,提高实践教学效果与校园信息化水,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7.维修改造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学院整体支出纳入省教育厅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支出5677.42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税务的被装购置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74、债务利息支出(类):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75、债务利息支出(类)国内债务付息(款):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7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77、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7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0、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1、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

        1.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