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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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校园“道德文明之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4

各系:

按照学院《大学生应用职业能力竞赛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大学生基础道德文明教育,大力倡导校园道德文明之风,发挥道德文明模范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修身”实践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与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决定在全院开展2013年校园“道德文明之星”评选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册学生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端正、积极进取,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思政与人文素质考核结果为“优秀”;

2 、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规范》,学习、生活中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整洁大方,不吸烟、不酗酒,无违法乱纪行为,能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知荣知耻,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和不健康文化,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中有表率引领作用;

3 、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 、各系要高度重视校园“道德文明之星”的评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文明道德之星”评选过程作为落实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逐级评选,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推荐3—5名候选人。

2 、各系于4月20日前将2013年校园《大学生“道德文明之星”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包括照片)报送学生处。要求:主要事迹要有总领事迹内容的标题,事迹内容突出、简明扼要、语言精炼,字数不超过200字。

3 、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审核,公示宣传候选人主要事迹,组织学生公开投票,将审核及投票结果上报学院研究决定,最终确定10名校园“道德文明之星”获奖名单。

4 、学院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利用校园网、校报和宣传栏对评选的校园“道德文明之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附件: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道德文明之星”评选推荐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