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30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按照学院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9月29日晚自习各位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会,认真传达学习学生处9月21日下发的《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国庆期间半小时报告制暂停,10月7日晚恢复。
3、各辅导员、班主任务必详细掌握节日期间学生的去留情况,并且在节日期间进宿舍慰问留校学生。
4、各系国庆期间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岗。
学生处
2018年9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