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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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学生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5

各系:

学院2018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评定工作有序进行,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按照各项评定比例、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8级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三、评定项目

1.先进班集体:此次暂不评定,2020年秋季学期与19级班级一并评定;

2.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四、评定标准

严格按照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定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评审。

五、评定比例

1.三好学生、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5%,其中优秀学生干部1名。

2.院学生会干部、系学生分会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院学生会干部、系学生分会干部总数的20%;

3.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全班人数5%、10%、15%下拨名额。

六、评定程序

1.以班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评定条件及评定名额进行评选、公示。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评选、公示;系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系党总支评选、公示。

2.各系在系书记的领导下成立学生奖励评审组,监督各班级奖励评审工作,对各班级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经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2018级先进个人汇总表》、《2018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及《2018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报学生处。其中,《2018级先进个人汇总表》、《2018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同时报送。

3.学生处按照全院各系班级情况综合审定各系评选结果,并将最后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

七、时间安排

6月15日-6月21日班级初评;

6月22日-6月24日各系审核;

6月25日-6月28日学生处复审;

6月29日-6月30日公示。

八、工作要求

1.各系、各班级评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进行评定。

2.未正常在班级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奖学金及先进个人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3.学生可同时参与奖学金与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但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评选中只能评定一项;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定中不重复评选。

4.实践技能课按评定要求列入成绩计算中,全学年中若未开设实践技能课,则综合素质与表现分占25%,各课成绩占75%计算。

附件:1.2018级先进个人汇总表

2.2018级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3.2018级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