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2020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学习了胡焯同志在《平安甘肃建设责任制落实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基层组织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基层党组织选举,对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在《平安甘肃建设责任制落实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提高站位,把握重点任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的作风,围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等重点,全面排查漏洞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

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各系主任参加会议。
张江龙/撰稿 张胜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