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
甘教规办﹝2017﹞05号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有关办学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不断提高我省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省规划办将组织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今年清理2010-2014年立项的省级课题,今年未申报结题或未通过结题的2010-2014年立项课题以后将不再进行结题,按自动撤项处理。
3.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当地鉴定申报初审工作,省属高校的鉴定申报初审工作由各校科研处(室)组织。省属高校科研处统一报送省规划办课题鉴定材料时间为5月15-19日;各市州教研部门统一报送省规划办课题鉴定材料时间为5月22-26日,省规划办工作人员与各市州规划部门负责人当面审核申报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不受理各市州邮寄的鉴定材料及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不受理未按要求填写和装订的所有申报材料。
四、报送要求
1.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原件一份。
2.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入1个档案袋中,贴好袋面(附件1),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鉴定材料复印件报省规划办。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报送材料附光盘或U盘1个(结题报告电子版),封面需注明:课题名称、立项号、负责人、学校名称(如:白银市XXX中学)。电子材料直接附于报送材料档案袋中。
4.各市、州规划部门须将所报材料袋按学科统一编号。例如,白银小学语文,学科编号分别为“白小语1、白小语2等;平凉中学物理,学科编号应当为:平物化生1、平物化生2等(具体学科编号填写方式详见附件5“学科编号填写方式”)。
填写、报送“甘肃省2017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材料袋“学科编号”、审批书“学科编号”以及电子汇总表中“学科编号”须一致。
5.各市、州按要求将鉴定材料电子版集中后,按规定时间与纸质材料一起统一报送到省规划办进行当面核对。
6.证书中的课题成员相关信息及成员先后顺序一律以各市、州上报电子版为准,出错概不更正。
7.对于伪造相关申报材料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一经查出,取消五年内本单位和个人申报、鉴定课题的资格。
8.鉴定费用与材料同时上缴,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交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财务室。
联系人:蔺平
电话:0931-7821809
课题鉴定相关材料请登录http://www.gsier.com.cn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
附件:1.甘肃省2017年鉴定材料袋面
2.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4.甘肃省2017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市州统一汇总录入)
5.学科编号填写方式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