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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省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浏览量: 作者:

通知
部门、各系部

关于征集全省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时间要求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内容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及报送方式

1.作品推荐截止日期2020年529日。

2.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学校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部门提交,限1部。

3.推荐的科普微视频需报送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3份),同时提交视频文件、《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820575613@qq.com。推荐表已发布在科研管理中心通知公告一栏。

4.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8757115    
                                                                        

 科研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1

关于征集全省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知.pdf

关于征集全省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知.doc